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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农业示范区科技局,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开发区:
我省民营科技机构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年年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依据的政策文件
(一)民营科技机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陕西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民营科技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营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问题见《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5〕56号)。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省科技厅《关于报送*年度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陕科人发〔*〕75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陕人发〔*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卫生技术职务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结构比例。
第三条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区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财会[20**]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省高级会计师材料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财会[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样式可登陆**财政网站查阅、下载。申报材料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不能使用复印件,请到**市职称评价中心购买,地址:**市东大街288号,电话:*******
**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20**年,我省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会议拟于8月底召开。为及时做好本年度评审的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今年的评审工作任务,并结合会计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将报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科技城管委会综合办,各县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园区党群工作部,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保证质量,逐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评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和人员范围以及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条件仍然按照《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绵职改〔*3〕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长期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而具备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学历的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在绵职改〔*3〕2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增加2年;本意见下发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按规定初定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在相应职务规定的累计年限基础上,增加1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按照绵职改〔*3〕2号规定,在教育、卫生、城建、环保、交通、财政、审计、统计、农、林、水等行政机关的部分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上工作人员,可根据其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企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除按规定须参加全国资格考试的外,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或双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初定助理级职务;
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当前,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项改革正处在不断深化时期,这对我们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挑战。前一个时期,社会上关于职称的议论很多,“取消说”、“淡化说”、“职称走到了尽头”等各种说法都有,究竟如何正确认识职称改革工作,是关系到今后如何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问题。
一、职称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从粗线条来划分,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过程:
(一)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确定技术职务,并任命人员,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主要的技术职务有工程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新闻出版人员等,职务也分等级,如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职务任命制度基本上停顿了下来。
(二)自1977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评定职称的专业范围涉及22个系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