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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智能时代的大数据技术,对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挑战与机遇。这里基于智能时代的大数据分析技术,探讨了智能时代税收管理的新需求,在税收管理的国际经验启示下,讨论了智能时代税收管理的新发展,初步提出了相应的税收管理发展建议策略。
[关键词]智能时代;大数据;税收管理;新需求;新发展
在智能时代,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对税收管理形成了挑战与机遇,对我国税收管理提出了新需求。我国税收管理如何适应智能时代,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探索我国税收管理的新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智能时代的大数据
智能时代,各个行业发展都面临着“大数据”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同样我国的税务领域也面临着“大数据”的机遇与挑战。“大数据”带来的还有税收管理思维和管理方式的变化。
1.1大数据相关概念
摘要:以财务软件应用为代表的会计电算化与新技术背景下的“智能财税”都是会计信息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文章通过梳理“智能财税”提出背景,对以财务软件应用为代表的会计电算化与以“大、智、云、物、移”为技术特征的智能财税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正确认识智能财税的产生,客观评价智能财税的发展现状,并对智能财税未来的发展提出期望。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智能财税;比较分析
一、前言
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启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构建国家职业教育标准的重要环节。1+X证书制度旨在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以“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模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提高学生就业、创业的核心竞争力,解决就业难、创业难的问题。1+X证书制度由学校与企业共同主导、理论联系实际为社会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证书试点,有助于将教育标准和企业标准融为一体,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国家税制改革,为大数据管税奠定了制度基础;金税工程,为大数据管税提供了技术环境,纳税人税务管理转型升级成为必然。税收政策不断升级,财税知识体系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智能财税应运而生,且将逐渐成为财税职业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0年8月31日,会计专业相关的适应智能财税新业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有七个,分别是:中联集团的“智能财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字化应用”和“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金税财务应用”,北京首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大数据财务分析”,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共享服务”,上海管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数字化管理会计”。其中,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发的《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2019年入围的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余均为2020年新入围第三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述证书考核重点不同,各有特色,但都以大数据、智能化、云共享、物联网、移动等新技术为基础;都有利于实现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上岗就业的无缝对接,打通就业“最后一公里”,提升毕业生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会计电算化与智能财税的含义界定
(一)会计电算化的含义。会计电算化主要是指利用计算机,依托财务软件和大数据平台对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进行账务处理,包括记账,对账,报账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于现代企业对会计电算化的需求,会计电算化还应包括财务软件研发、应用市场维护、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的培养、会计电算化行业管理等满足会计电算化健康正常运行的相关内容。总之,会计电算化就是在计算机操作和财务软件的应用下,呈现出“无纸化”、高效化、低错误率、连续工作能力强、数据信息处理统一、人员构成多元化等特点的账务处理工具。
摘要:智能财务作为一个新兴领域,许多财务工作者对于这一领域的发展尚未理清头绪,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也从过去的数量扩张过度成现如今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智能财务的有效辅助。本文从智能财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智能财务赋能企业价值创造的研究、智能财务赋能政府服务提升的研究以及与智能财务有关的人才培养研究这几大方面讨论了智能财务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智能财务;企业价值;经济发展
一、关于智能财务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研究
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已然成为眼下财务学者颇为关注的课题,关于这个话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智能财务。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会计界就开始探索在专家系统、机器学习等技术领域的智能财务问题。在中国,最早提出智能财务的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刘勤,他认为智能财务是一种财务管理的新模式,在财务管理理论、方法的基础之上附以智能机器人以及人类财务专家的操纵,来辅助企业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活动,并逐步延伸,更加有效地进行企业价值创造。智能财务的出现是财务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一是因为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于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具有专门化、多样化的特点,其二是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高速发展,使财务信息的发展迎来了变革。关于智能财务的热门领域大致分为:
(一)大数据与会计的融合
当下,大数据的应用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必不可少的作用,因为大数据可以较好地满足企业对于数据的需求,更加方便地了解市场行情,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产品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了充分利用这项技术,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在进行大数据的建设工作,对于爆发式增长的各项数据进行更好的挖掘和分析,以便应用好数据背后隐藏的各类潜在信息。大数据可以使智能财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效果,目前使用大数据的大都是A股上市公司,这些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内控报告、财务数据、会计报表加上大数据的应用,自动生成管理意见,做到了智能财务分析。但大数据下的智能财务也存在相应的问题,比如大数据分析对于风险控制方面的分析不够,大数据更多的是对市场数据也就是市场情况的洞察,以便更好地做出决策等,而我国更强调的是内部控制原则,没有更好地发挥出大数据的优势,而且内部数据远不如外部数据丰富,因此在大数据基础上的风险控制还需加强,大数据技术应该做到帮助企业更好地预测风险,预测风险这项工作亦是财务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摘要: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包括过程和状态两个方面。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经济原则、国情原则、重点突破原则和系统协调原则。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抓住的重点环节和工作:一是税务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二是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三是规范征管基础工作,进行征管“业务重组”;四是开发统一征管应用软件;五是研制应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智能征税软件,形成网上自动征税系统。
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规定,税收征管要实现信息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年底也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最终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当前,税务管理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税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应用软件不规范,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较低,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涵义和特征,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等进行探讨。
一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和特征
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包括过程和状态两个方面: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指税务管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应用信息技术以强化税务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提高税务管理效率的过程。税务管理信息化过程包括:一是税务管理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其基本内涵是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的开发、研究、创新,以及各种相关信息及知识越来越成为监控税务管理活动的基本手段和发展动力,科技兴税的观念越来越得到税务人员的普遍认同并成为税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应用过程。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上的广泛应用,有助于促进税务管理工作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率化,从而极大地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增强税源的监控能力,规范税收和缴纳行为,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上述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只有充分促进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上的应用,提高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上的转化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征管能力。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被普遍推广于税务管理工作过程,从而使税务管理广泛地建立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形成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由不确定到相对稳定、由手工操作(人控)到计算机网络监控(机控)、由体能化到智能化、由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由“拉网式”的一般检查转向目标明确的重点稽查、由人力管理到智能管理等一系列可持续转变的状态。这种状态是由于税务管理信息技术被持续地应用于税务管理的工作过程而积聚形成的。它体现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计会统等每一项工作环节上都依赖并应用信息技术。当然,这种状态不是平均化的信息和技术布局,但在某些重要环节上,如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和税务稽查选案系统等已经应用或正在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的程度越高、规模越大,信息化程度就越高。
二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的热门话题当属电子商务及其相关应用,它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电子商务的流动性、隐匿性及交易本身的数字化与税务机关获取信息能力和税收征管水平不相适应,使之成为优良的“国际避税地”,给传统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
一、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挑战
信息革命在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提高征税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使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电子商务所具有的无国界性、超领土化以及网络化、数字化等特点,使现行税法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进的步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现行税制要素的挑战
1.纳税主体不清晰。纳税主体是税法的首要构成要素,在传统贸易方式下,交易双方谁是纳税人都很清楚。而网络经济超越了国家界限,交易迅速、直接.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使纳税主体国际化、边缘化、复杂化和模糊化。
2.征税对象不明确。电子商务中许多产品或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通过电子传递来实现的,传统的计税依据在这里已失去了基础。由于数字化信息具有易被复制或下载的特性,很难确认是商品收入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使得课税对象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