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中外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21世纪的中外文化交流受今后的中国走向和世纪风云变化所制约。从当前的中外格局去观察,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大方向不会变,而且会步伐加快;二是世界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会越来越高,各国的经济联系将来越来紧密。由此两点就必然引申出来一个基本的结论:21世纪的中外文化交流必然会更加扩展,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理由很简单,现代化就意味着走向世界,一个封闭的民族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中国现代化的程度越高,与世界的联系就越紧密,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就越来越扩展,只要中国现代化的步伐不停,就会努力去促进与世界的文化交流。而且,中国是一个大国,文化的包容性较强。随着国力的增强,拥抱世界文化的胸怀会更加宽广。一个矢志不渝追求现代化的中国,绝对不会把交流的大门关上的。与中国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互为因果,世界对中国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增大。一则世界的经济与中国的经济会难分难解地掺和起来,跨到中国和中国跨至外国的世界跨国公司将使中国经济变成世界经济一体化中的一部分,将来中国经济的变动会直接对西方乃至世界发生比较大的影响,中国的市场对外国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大,世界对中国的依赖会越来越强,与中国的交流会越来越迫切;二则中国文化自成一体,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独树一帜,必然继续引起世界各民族的关注和广泛研究。古典的中国文化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虽然难有惊人的魅力,但不等于中国文化就失去了对人类文明进程的推动力。文化的暂时落伍不等于文化的无用。被封存了的古典文化在人类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受到不同层面的关注,所以古典文化对人类进步的辐射作用,从某种角度讲是永恒的,只是随着时间的不同关怀的角度有别。中国文化在现代化方面可能是低能儿,在后现代方面则可能会受人青睐。总之,中国文化的内在魅力,为世界各国加强与中国的文化交流奠定了基础。再加上现代化的交流手段,信息时代的到来,21世纪中外文化交流的前景无限广阔。
有交流才能有发展,有发展必然会变异。所以,在21世纪的中外文化交流中,固有的中国文化不可能不面临新的挑战。挑战之一是如何处理中国文化的现代性和传承性。
这是几千年特别是1840年以来中外文化交流中遇到的一个老问题,也是今后中外文化交流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新问题。近一个半世纪以来,为使中国的新文化既包容现代性,又接纳好的传统,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模式。如“主以中学,辅以西学”;“新学为体,旧学为用”;“建设以中国文化为本位的新文化”;“中国文化的充分现代化”;“全盘西化”,等等。这些模式都试图在中国新文化的建设中找到一个科学而带有永恒色彩的不变的框架,但皆含有很强的主观因素。中外文化交流中的新文化涌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无法去事先设定一个人为的范式。当强调“中学为体”的时候,往往会限制去吸收外来文化;当呼唤“全盘西化”的时候,又会忘掉了中国文化的传统。其实,中外文化的交流是一种自由的选择。能够交流的东西,自然可以融合在一起;还不具备融合在一起的文化,人为地去促进,也见不了多少成效。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时期从西方引进的共和国理论、多党政治等,费力可谓多矣,但中国不具有实行的社会条件,仍然以失败而告终。况且,文化是具有自由意志的人来创造的,也是由人去自由交流和选择的,让众多的民众去按一个范式去进行文化的交流和选择,只能是异想天开。因此,只有充分把握文化交流中的自由特征,才能实现真正的文化交流。以广阔的开放的胸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洋为中用,才合乎文化交流的一般规律。划主次、定比例的方法,是根本不可能的,必然是一种误导。在21世纪的中外文化交流中,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必然会以开放的姿态去迎接未来文化;而随着中国现代化的实现,文化也会逐步现代化。在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进程中,自然要去处理外来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自然要用现代的理念、现代的价值判断去重新解析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中国文化的传承顺理成章地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得以实现。所以解决现代性与传承性的问题,应该以现代驾驭传承,最后以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为归宿。然而,真正科学地做到以开放促交流,以交流促现代化,以现代化促传承,非常困难。往往讲现代化时,就忽略了继承传统;弘扬民族传统时,又和文化的现代化对立起来。忽略了传统的继承,会导致对外来文化的不准确的选择;忘记了现代化,又可能出现对外来文化的排斥。因而,在21世纪的中外文化交流中明确提出注意处理现代性和传承性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值得进行长期研究的。
挑战之二是如何处理中国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世界性与民族性。
所谓文化的“世界性”,就是指文化的先进性和时代性。具体来讲,就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文化要保持先进地位,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始终维持一种高势能的文化。这种世界性,没有文化的交流是无法实现和保持的,特别在世界已成为“地球村”的21世纪更是如此。所以,21世纪的中国文化,只有充分的世界性,才能具有时代性。从目前看,其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中西文化的关系。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明清以来已经走过了近500年的路程,但仍然没有处理好。时期,不少高水平的思想家致力于中西文化关系的研究,提出了许多非常有价值的解决方案。但多数人试图在中西文化上找到一个简单的公式,即西方文化是什么,中国文化又如何,然后取长补短,自然就使两种文化结合在了一起,中国文化在这种结合中自然就具有了时代性。这种思维模式使他们苦思冥想,妄图用几个字或一两句话概括中西文化。如曾明确指出:“东西文明有根本不同之点,即东洋文明主静,西洋文明主动是也。”“一为自然的,一为人为的;一为安息的,一为战争的;一为消极的,一为积极的;一为依赖的,一为独立的;一为苟安的,一为突进的;一为因袭的,一为创造的;一为保守的,一为创造的;……一为自然支配人间的,一为人间征服自然的。”[1]这样的区分,似乎有道理,但只要仔细去推敲,则会发现许多漏洞,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进入了简单化的误区。因为,无论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都宏大而驳杂,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概括了的。东方文化中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来证明其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西方文化也能够找到很多实例,指出其消极的成分,说明其并非全是积极的。正确的思维应该是认真而全面地去研究东西方文化,以博大的胸怀去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在碰撞与融合中创造新文化。在《新青年》的一篇文章中讲得好:东西文化,“一个是新的,一个是旧的。但这种精神活动的方向,必须是代谢的,不是固定的;是合体的,不是分立的,才于进化有益。”[2]中外文化在交流中新陈代谢,才可以使中国文化具备世界性。但实际运作起来相当困难。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突起的时候,知识界又在重复五四时期的旧思维,又花大力气去讨论东西文化的优劣所在,试图用几个字或几句话来讲清楚两种文化的差异。这当然无法如愿。所以,在中西文化的研究和交流中想简单一些或省力一些,都是不现实的。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已经证明,只有刻苦而持久地进行中外文化的研究,同时持久不懈地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才能使中国新文化和世界接轨,才可以具备文化的时代性和先进性。当然,也不能忽略文化的民族性。外来文化在中国真正扎根,必须具备了中国的民族特点,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利玛窦等西方的传教士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几千年的中外文化交流也证明了这一点。民族性是外来文化存在的必备的形式。相反,文化的民族性,只有具备了时代性或先进性之后,才可以传播、发展。文化的先进性或时代性是内核,文化的民族性是形式。时代性必须依赖于民族性才能生存;民族性只有寄托于时代性才可以保持。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
挑战之三是国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大家常讲的国民性的改造问题。
1隐喻的运行机制
众所周知,隐喻在我们的语言中无处不在,传统上它被视为一种修辞手段,是非正常的语言使用,属于文学、修辞学等学科的研究范畴。然而,在1980年时,莱考夫和约翰逊(Lakoff&Johnson)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MetaphorsWeLiveBy)一书中,提出了认知隐喻理论,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隐喻的世界里,隐喻不仅仅是语言的修辞手段,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其本质就是“以一件事物的角度来了解体验另一事物”[3](P4)。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参照他们熟知的、有形的、具体的概念来认识、思维、经历对待无形的、难以定义的概念,形成了一个个不同概念相互联系的认知方式,这种认知方式在本质上便是隐喻性的。隐喻概念在一定的文化中又成为一个系统的、一致的整体,即隐喻概念体系,在人们认识客观世界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3](P106)隐喻的方式就是把始发域的结构映射到目标域上。这样的映射是以经验为前提、在两个不同的认知域之间实现的,其基础正是本体和喻体之间的相似性,亦即目标域和始发域之间的关联。隐喻通常是用具体的、可视可触的、可闻可嗅的形象强的词语作喻体,来表示相对应的另一概念(常为抽象概念)这一本体。用具体的事物表示抽象的概念似乎是人类常见的一种思维方式。例如:Businessiswar.(商场如战场)。这个论述我们可以称为“根隐喻”,由此会延伸出更多的隐喻表达。很明显,原本“商场”和“战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战争”概念的类比下,复杂的“商业”就变成了“你争我斗,精密部署,划分天下”的战场了:Localretailersarenotaloneinthebattletowinoverthehearts…(ChinaDaily)中美货币论战暂时鸣金收兵,人民币将面临最佳的国际环境。(中国山东网)由此可见,“商场”这一概念在隐喻的作用下变得更加丰满,更易为人们所理解。
2房地产广告隐喻中常见的喻体
房子只是冰冷的建筑,要让它有情,必须要通过语言的修饰去激发人们的想象和共鸣,这时,广告语就显得尤为重要。其广告语又常常是带有隐喻特征的,所以,喻体的选择对隐喻的运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广告人能否成功地为产品定位或突出产品特色,关键就在于喻体的选择。本研究在东亚经贸新闻、武汉晚报、北京晚报及权威网站中搜集了60则广告文本(英汉各30条),通过分析和归类,发现言语性房地产广告语隐喻中的喻体按出现频率高低排列主要包括7大类(附例):
1)生活(关键词:浪漫,幸福,理想,假期,享受,free,dream)我们的长假在摩天引,我和我的幸福在淡水摩天引,山盟海誓化为实际理想。(摩天引)Nowthatyouarereadyforamaintenancefreelifestyle,whosaysyouhavetomovefarawaytoaretirementcommunityinthedesert?(VillageCourt)
2)景色(关键词:玫瑰,花园,盛宴,森林半岛,公园,paradise,poem)南海玫瑰花园,在城市海岸形成了一道风景,有如华业•玫瑰东方,成为陆地上的风景盛宴。(华业•玫瑰东方)Soakyoursightsinthelovelybeachessurroundingthisisland,whilebaskinginitsmellowsunsetsandtakinginitssoftandplushymarshes.(TheGeorgia’sSeaIsland)
摘要:中国古代各王朝与同时期世界各国进行经济贸易往来时,除了依靠著名的陆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也是一种重要的途径。海上丝绸贸易起自秦汉,历经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等漫长的历史时期,不断发展繁荣,促进了丝织品通过海上航道进行国际间双向流动,推动了各国丝织技术的互相交流、借鉴与发展,有助于中华文化多元审美的形成,为世界文明搭建起了互联互通的桥梁。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丝绸贸易;中外交流
说起古代中外丝绸贸易,人们脑海中常常会浮现出唐代诗人张籍《凉州词》所描绘的画面———“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丝绸的确曾是古代陆上丝绸之路运输的重要商品,但在唐末五代,陆上丝路主干道绿洲丝绸之路走向衰落,丝绸贸易也随之趋于停滞,而海上丝绸之路的丝绸贸易却贯穿了自先秦至明清的中国古代历史。关于中国纺织技术通过海上航线东传的最早记载出现在西周,据说“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鲜,教其民以礼义,田蚕织作”[1],春秋时期,管仲曾与齐桓公讨论如何在齐国与朝鲜之间开展商业贸易活动[2],中国丝绸在先秦时代已经传到印度[3]。当然,印度乃至希腊等地的丝绸有可能是通过陆地运输而来的,但也不排除经海运而至的可能性。如果说先秦、秦汉时期是海上丝绸贸易的探索起步阶段,那么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则是海上丝绸贸易的发展、繁荣时期;宋元时期,虽然瓷器、茶叶已上升为海上贸易的大宗商品,但不可否认,此时的海上丝绸贸易也在继续扩大;明清时期,中国原有的海上丝绸之路受世界局势影响,成为环球航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丝绸也成为世界市场的重要商品。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多条不同航向的海上丝绸之路输送到海外的丝织品数量庞大、品种繁多,在古代中国与东亚、东南亚邻国及南亚、西亚、欧洲诸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发挥了特殊作用,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加以梳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促进了中外丝织品在海上的双向流动
说到海上丝绸贸易,长期以来人们的固有认识是中国丝织品的输出,其实,频繁的海上丝绸贸易推动了阿拉伯、东亚、东南亚等国丝织业的进步,逐渐有外国丝织品流入中国,丰富了中国人的物质生活,形成了中外纺织品的双向交流。如日本、高丽曾向中国进献本土产的丝织物。宋代来华的日本僧人奝然自称日本“产丝蚕,多织绢,薄致可爱”[4]卷489,14131。神宗元丰元年(1078)二月六日,“明州言,得日本国太宰府牒称:附使人孙忠遣僧仲回等进二百匹、水银五千两。本州勘会孙忠非所遣使臣,乃泛海商客,而贡奉之礼不循诸国例。乞以此牒报,仍乞以所回赐钱物付仲回。”[5]是一种粗绸。《宋史》载高丽国“少丝蚕,匹缣直银十两,多衣麻纻”[4]卷487,14053。《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也说其“不善蚕桑,其丝线织纴皆仰贾人自山东、闽、浙来,然颇善织花绫”[6]。然而高丽并不是完全没有丝织业,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高丽国王楷“遣其礼部员外郎崔惟清、合门祗候沈起入贡金百两、银千两、绫罗二百匹、人参五百斤”[4]卷489,14051。由此可见,日本、朝鲜在中国的影响下,丝织业有所发展。宋太宗淳化三年(992),东南亚阇婆国(今印度尼西亚爪哇)进贡的物品中,就有“杂色丝绞三十六段,吉贝织杂色绞布五十六段……杂色绣花销金丝绞八段”[7]。宋真宗时,东南亚中南半岛的交趾(今越南北部)也曾遣使“以金银七宝装交椅一、银盆十、犀角象牙五十枚、绢布万匹来贡”[4]卷489,14064,绢布就是粗丝织成的绢,质地不够细致。西亚的大食多次向宋朝进献丝织品,淳化四年(993),蒲希密附亚勿来献红丝吉贝一段,五色杂花蕃锦四段,白越诺二段;大中祥符四年(1011),被宋封为归德将军的大食商人陀罗离进绣丝、红丝、碧黄绵、细越诺等丝织物;熙宁六年(1073)勿巡又贡兜罗绵、毬锦襈、蕃花簟等物[4]卷489,14119-14122,其图案、风格均具有浓厚的异域色彩,深得宋人喜爱。
二、加强了中外丝织技术的互相借鉴
本文作者:宋向红作者单位:莆田学院中文系
调整教学体系,突出外国文学史的多元文化因素
首先,从学时分布看,当前高校的外国文学教学一般分为两大部分:欧美文学和亚非文学或曰西方文学和东方文学。授课顺序依循文学史发展脉络,从古希腊文学到20世纪现代派文学依次讲授;内容上偏西轻东,亚非文学的课时所占比例很小。而且对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文学厚此薄彼,欧州文学方面主要集中于英国、法国、意大利、俄国、德国等几个大国。这种课时分配造成学生对北欧和南欧文学、亚非国家的文学成果知之甚少,拘囿了学生对世界文学的整体把握。其次,从授课内容看,外国文学教学一般都把文学的发展历程,按照时间先后进行讲授,同时又将人文主义文学、古典主义文学、启蒙主义文学、浪漫主义文学等各大文学思潮的更迭归结为某种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发生、发展的结果。考虑到文化的多元性已成为当前文化存在的最基本特征,“文学的文化研究”也成为外国文学学科的研究亮点,这就需要教师及时调整教学体系,突出外国文学史的文化因素。其实文学与文化的关系就像藤和蔓一样,本来就是共生共长、互相影响、互相依存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应该强调文化因素的作用,在“文学的文化研究”基础上对文学文本进行多方面的深入研究和探讨,引导学生在历史悠久的文学史中去体会文化的传承与精髓,弥补教材的缺陷,培养学生的多元文化意识和全球意识。于是,在讲授古希腊文学时,有必要增加古希腊文化的介绍;讲授中世纪文学时,有必要加强对犹太文化、基督教发展的概括;讲授阿拉伯文学时有必要对伊斯兰教文化进行解说;讲授印度文学时要联系到印度的种姓制度、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等。这样既增强了课堂的趣味又培养了学生对异域文化的认知能力,对学生多元化审美情趣以及多元文化意识的培养不无裨益。
采用比较教学法,丰富外国文学课程的文化含量
世界不同地域的文化特征千差万别,各具特色。台湾学者沈六在《多元文化教育的意识形态与理论》中认为:多元文化教育是一个包含各种教育理念、设计、叙述各项不同的课程、教材,用来帮助学生从不同的群体去感受均等的理想,使学生懂得、珍惜、欣赏不同的文化特质,并鼓舞、增进跨文化合作关系的教育。[4]因此,我们的教学不仅是传授文学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进行文化交际的能力。多元文化视角下的外国文学教学要求学生能够对世界各国的文化发展概况、文学思潮流派以及作家作品有较全面的认识。外国文学课程一般被安排在大学三年级开设,这就使外国文学的学习,具备了先修《文学概论》、《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等课程的内容参照,也使中外文学和中外文化的比较成为可能。这时教师若能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跨文化或文化比较的训练,则完全有可能使学生在比较当中全面汲取中外文化遗产的滋养,收获更为开阔的研究视阈和创新空间。以前外国文学教学往往偏重史的梳理和文学作品介绍,对中外文学之间的比较重视不够,这种中外文学的割裂状态或多或少会影响学生对世界文学的整体把握。为此,授课时教师可采取多角度比较的方法,通过中外文学思想、文学流派、作家作品、文学形象的相互比较、相互参照、相互渗透,打通中外文学和文化的共时性联系和差异,引导学生在鲜明的对比中,既认识到民族、国别、文化及思维方式的差异性,又把握到文学创作中的一些共同规律,从而使他们能逐步在比较中加深理解、固化知识,提高他们独立进行不同文化比较的能力。比如,在讲授古希腊神话时可让学生就中国神话与古希腊神话的差异展开讨论,这样我们既从古希腊神话的角度掌握了外国文学知识,又从文化史角度厘清了人类早期文明的不同分支及发展源流,使学生参与多边文化的比较与鉴别,感受到不同文化的魅力。在讲授日本女作家紫式部的小说《源氏物语》时,引导学生尝试运用多元化的思维方式去认识和思考问题,联系东西方审美文化的差异来探讨《源氏物语》与《红楼梦》、源氏与贾宝玉的异同。
开设多元化选修课,培养学生多元化思维能力
第一条为规范引进、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管理,促进中外广播电视交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外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活动。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
不引进时事性新闻节目。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受广电总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境外影视剧引进的初审工作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引进的审批和播出监管工作。
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