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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是亟需进行教学改革的课程,笔者认为可以从会计实际岗位需求出发确立教学目标,以教学目标为指导设置教学内容,以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培养为目标改进教学方法,以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评价为重点设置考核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对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而言,经济法课程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扎实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要具备相应的经济法律知识,并且在实际会计工作岗位上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如果说职业院校学生要具备“双证书”[1];那么,会计专业毕业生就需要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专业职业任职资格,而经济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则是必考内容。因此,经济法课程对提升会计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尤为重要,对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更为重要。但现实中很多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比较枯燥,有很多法律知识点需要死记硬背;经济法授课教师讲授起来也有难度,学生不容易理解,学习起来也比较困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高职高专学生的知识水平、学习能力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一些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相对较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课堂学习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职业院校经济法教材的体系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及市场规制法等内容,整个体系庞杂、内容繁多;在教学上,教师注重单向的传授而缺少和学生的交流沟通,使得学生经常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2];考核方式采用单一的期末集中闭卷考试,所采用的题型一般包括最传统的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分析等几种形式,考核的重心偏向于学生对基本法律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这种课程考核方式,造成平日不学习的学生仅需利用考前的突击复习便能考试过关,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实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与企业职业岗位无缝对接,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教学改革应依据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以会计实际岗位需求来确定经济法教学目标,以教学目标来设置教学内容,以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培养为目标改进教学方法,以实际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评价为重点设置考核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
一、通过企业实地调研,从会计岗位实际需求来确立经济法的教学目标
(一)加强会计岗位职业证书考试能力的培养
国家制定会计职业等级标准和会计职业分类,高职高专会计课程应当依据企业实际会计工作岗位的需要来设置。我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链接“会计专业”与“会计职业”之间的桥梁,是进入我国会计行业的职业准入制度。会计专业的毕业学生只有努力学习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具备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资格;在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中,经济法及经济类相关法律知识是必考科目之一。因此在经济法的教学中有必要与这类资格考试挂钩,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时需要加强会计专业学生职业证书考试能力的培养。
一、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帮助学生形成法制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在高校中接受各种科学知识的教育,其知识和能力都得到了飞跃式的提高,但由于大学生与社会接触较少,当他们走出校园,参与工作时,其危机意识不足,难以意识到社会中的违法犯罪事件,甚至对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现象无法识别。而一些企业单位正是利用大学生的这一弱点,剥夺大学生应当获得的合法利益。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法治教育,才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危机意识,及时发现对自己合法权益不利的情况,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帮助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当大学生走向社会后,就应当担负起作为公民应有的责任,而遵纪守法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而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首先就要具备优良的法律素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素质越来越高,但由于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很多大学生对于违法犯罪事件视而不见,甚至是知法犯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当他们面对利益的诱惑时,就放弃了对法律的信仰和遵守。为了改善这种现象,高校应当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明辨是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三)从法治角度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一、对法制教育认识不清、定位不准
受到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一些高职院校将法制教育纳入了德育教育的范畴,而没有独立的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教育目标来实施。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是遵守法律的前提和基础,但是道德素质并不能涵盖法律素质,在高职院校教育中,必须要分清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由于就业压力等因素的影响,高职院校对与专业知识教育的重视远远高于其他方面,尤其是在法制教育方面,往往将法律素质教育等同于德育教育、甚至纳入德育教育范围,弱化了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功能,缺乏对法制教育的正确认识和定位,在机构设置上,很少有单独的法律教育研究室,大多数法律教育研究从属于德育或者政治教育研究,在师资力量配备上,也往往安排其他科目教师兼任,对法制教育研究的深入开展非常不利,法制教育的效果更难得到保证。
二、法律知识教育多,法律意识培养弱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法律意识是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意识是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一个国家民众法律意识的高低,决定了人们对法律正确的理解和运用以及对违法犯罪现象的抵制和斗争,直接影响着国家法律、法规权威性、震慑性落实的效果,也影响着社会安定、公平正义的程度。近年来,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法制教育的实际需要,高职院校在法律意识培养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但是,我们也看到高职院校在法制教育方面,仍旧较为重视学生法律知识的培养,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课程内容繁杂、针对性差。法制课教材大多具有知识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在法制教育课程中,相关教材以普及基本法律知识为主,基础性教材内容宽泛、庞杂,务求面面俱到,几乎涉及了法律专业所有的基础课程,将法制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混为一体,使学生学习起来眉毛胡子一把抓,找不到重点和要点,对学习和今后的工作实际指导意义较差。二是教学中将法律知识分解为各个要点,要求学生掌握熟知,然后通过一些案例分析的样板,来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方式为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奠定了较好地基础,但是也存在重知识轻能力的弊端,知识的积累是意识提高的前提,但是只有会运用知识才能够促进实际能力的提高,巩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三是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法律观念的形成需要大学生有意识地吸收法律知识,目前,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仅限于课本,法律观念较为模糊,甚至对违法和犯罪之间的区别分不清,在自身权益遭受侵犯时,不能主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抑或不了解被侵权是违法的、根本不知道如何去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我安全和权益。
三、法制教育体系不完善
法律是社会生活不容回避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离不开法律这个大环境,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成为学校和学生格外关注的焦点,也成为衔接学校与社会的桥梁,在就业的标准和门槛中,并没有法律方面的相关要求,在高职院校教育体系中,健全独立的法制教育体系尚不健全,造成法制教育未能全方位渗透,不能贯穿于职业教育的各个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课程设置单一。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高职院校普遍设有《法律基础》课,课堂教育也被当作考试过关的任务来完成,完全违背了法制教育的初衷,在学校没有给予相应的引导的状态下,学生也满足于做笔记、背题目,仅仅为了学习而学习、为了考试而学习,学生对法律一知半解、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法律于己无关,可以想象,此种法制教育体系下,怎能奢望培养出法律意识较强、法律素质健全的人才?二是法制教育与学生的实际需要以及社会岗位的需要,结合不够紧密,课程设置不够严谨,没有做到结合相应专业特点设计法制教育内容和方式。例如在经济类专业的职业教育中,常常接触到的应是合同、公司、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条文,课程开设时有些高职院校开设的是经济法课程,实际上,民商法更符合经济专业有关要求,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以实际需要为导向,而不能随意设置。
摘要:法律基础是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具备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的重要课程,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成效有待提升。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当前中职院校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中职法律基础教学的有效对策,推动中职学校法律基础教学优化与改革。
关键词:中职学校;法律基础教学;教学方法
在中职学校教学中,法律基础课是德育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律基础教学的目的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中职德育教育的科学性与时效性,促进中职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法律基础课程与专业技术课程有所不同,有一定的抽象性与实践性。要想培养学生掌握好这门课程,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对教师教学方式有一定要求。因此有必要探究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式与方法,促进中职学生法治意识提升。
一、中职学校法治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视
中职院校本身以培养学生就业为导向,将主要的精力与财力都投放在对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方面,忽视了对学生综合素养与法律意识的培养。通常情况下,法律基础课程会以公共基础课程的形式展开教学,主要以大班授课的方式为主,难以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此外,有些中职学校在检验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时,大多以开卷的方式进行测验,可见学校对这门课程并不重视。
摘要:法律基础是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具备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的重要课程,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成效有待提升。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当前中职院校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中职法律基础教学的有效对策,推动中职学校法律基础教学优化与改革。
关键词:中职学校;法律基础教学;教学方法
在中职学校教学中,法律基础课是德育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律基础教学的目的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中职德育教育的科学性与时效性,促进中职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法律基础课程与专业技术课程有所不同,有一定的抽象性与实践性。要想培养学生掌握好这门课程,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对教师教学方式有一定要求。因此有必要探究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式与方法,促进中职学生法治意识提升。
一、中职学校法治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视
中职院校本身以培养学生就业为导向,将主要的精力与财力都投放在对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方面,忽视了对学生综合素养与法律意识的培养。通常情况下,法律基础课程会以公共基础课程的形式展开教学,主要以大班授课的方式为主,难以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此外,有些中职学校在检验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时,大多以开卷的方式进行测验,可见学校对这门课程并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