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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是开展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全过程工作的基础,通过对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发展的梳理与归纳,分析其存在问题,并给出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为标准化改革后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的发展和团体标准的编制发展提供导向支持。
关键词: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体系表
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是实现建筑使用功能、满足使用需求、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安全的重要设备系统之一,也是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工程建设领域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作为衔接市政给水与市政排水的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人们提供满足使用水量、水压、水质要求的生活用水,又将日常生活使用过后的污废水和建筑与小区雨水有组织的排入市政管道。在整个给水排水大系统中,建筑给水排水系统是直接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全国已有13个省份的城镇化率超过国家平均水平60.60%[1]。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种类和功能也日益复杂,建筑内部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种类和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也越来越多,因此近20年来编制了大量的不同级别的建筑给水排水专业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为了保障建筑给水排水系统在工程建设各阶段质量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对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的标准化体系构建应当从顶层设计入手,结合技术发展的方向,不断建设并加以完善。为了更好地统筹规划和梳理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的标准,从而应用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管理方面,通过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关于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建标〔2016〕16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订)的文件为基础,对建筑给水排水行业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归类、梳理,整理形成标准体系框架,以期更好地指导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的发展。
1建筑给水排水专业标准化的发展历程
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标准从以学习借鉴前苏联相关建筑卫生学标准出发,逐步开始自主编写制定符合我国使用情况的标准规范。1962年成立《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64版规范”)的编写组,1964年6月26日由国家建筑工程部报国家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公布《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BJG15-64),全国通用部颁试行标准。64版规范是我国第一本建筑给水排水行业的设计规范,是建国15年来我国对于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科研、工程设计实践的一次较全面和完善的技术总结,更为重要的是,64版标准也是我国在建立建筑给水排水技术标准体系上迈出的第一步。64版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给水设计、排水设计、热水及开水供应设计等四部分,共4篇17章49节378条。此后历次修订版本的章节体系结构设置均以64版规范为基础,分别是1974年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来源于苏联原有的一些标准及参数要求已经不能满足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设的需求。在64版规范发展和修订到《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的过程中,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的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不断涌现,得到了大力发展。颁布实施了一大批涉及到新材料、新设备、新装置的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和新工艺、新系统的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与ISO、欧美和日本等国标准体系不同,我国实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世界上发达国家大多数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基本没有专门的工程建设标准或对工程建设进行规定,常通过对产品质量、方法进行规定。我国则是通过对工程项目分系统或者分阶段进行规定,相对较为详细完善。随着标准化改革推进,为向技术法规过渡而编制的“强制性条文”,标志着工程建设标准体制的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2]。2015年实施标准化改革以来,明确提出了建立强制性标准体系,逐步以全文强制性标准替代目前散落在各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是37项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中唯一一本建筑给水排水专业的城乡建设部分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该规范已于2020年完成审查。
2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体系
一、通信工程建设的现状
目前,通信工程建设存在诸多安全事故,同时由于施工单位对于通信设施等认识不足,导致经常出现安全事故。通信工程设备管理较为落后,很多通信工程建设材料使用中存在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对于通信工程建设缺乏专业了解,对于通信工程建设过程与管理不重视,施工单位在通信工程施工管理中缺乏安全维护意识。通信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是基础,能够更好的促进通信工程顺利建成。
二、通信工程建设及其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通信工程安全意识低。通信工程建设人员安全意识较低,从管理者到施工人员安全意识都较低,最终使得通信建设安全事故频发。安全意识较低主要体现在通信建设中人员及材料等各方面的使用上,存在安全漏洞不能够及时发现和清理现场,导致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较多安全问题。
2施工人员专业素质较低。通信工程建设对于人员有很高的要求,不管是专业技术方面,还是素质上都需要有专业的人才。目前,在通信工程建设队伍中缺乏专业的人才建设,就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专业问题,最终影响通信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专业的人才队伍培养是通信建设单位的弱点,同时给工程建设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问题。
3通信工程建设忽略材料质量。通信工程建设材料质量是安全管理的保障,一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材料质量问题,就会造成通信工程建设停滞。通信工程建设需要专业的队伍及高质量的材料设施作为基本保障,相反,不好的材料设施会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及安全管理问题。因此,作为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应该注重材料的使用及安全保护,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出现。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善于通过信息技术来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能够大大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效率,同时实现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形成。然而,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化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形式化严重、缺乏专业化的信息技术人才等,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的提升十分不利。本文将重点对信息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运用提供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信息技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是水利工作的重点内容,良好的管理方式和工作秩序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工程内部的稳定性和协调性,从而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善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不断更新管理观念、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与实践,并不断地实现信息化队伍建设与培养,从而来从根本上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的实现,以此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共享,保证工程管理的科学性。
1信息技术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1.1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效率
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比较系统化、全面化、专业化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水利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历来成为了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工程信息的调取、收集、传输、储存、整理、等,从而有效地协调不同水利部门以及不同管理者之间任务的交接,更好地促进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各类的应用软件、信息库等来对资料和信息进行共享,从而实现对水文资料的归纳和整合,减少了资料收集的时间,这对于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效率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四条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管理工作,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价,促进电力工程建设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电、火电、送变电工程行业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定额体系,遵循科学、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电力建设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各类专业定额及造价管理规定。
第五条电力企业可在国家、行业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定额标准。
第六条国家经贸委履行电力工程建设定额行政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负责下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