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专业建设工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的关系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摘要:对于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来说,包含大量理论知识的同时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要求也比较高。为了培养更多优秀工程监理人才,做好教学改革工作势在必行。但是,根据现阶段实际现状来看,不少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理论教学与市场需求存在不少差距。这就需要高校根据当前的差距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从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合理优化,确保培养出优秀的专业人才。本文主要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专业课程,分析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等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监理;发展;教学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基础建设力度的不断提升,对监理专业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这就使得高职院校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教学遇到了新的挑战。由于本专业具有理论专业化,操作复杂化,涉及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园林规划、植物养护等知识点众多,内容比较枯燥,学习难度也比较大。所以,仅采用传统教学法不能够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为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满足监理工作岗位需求,在建设工程监理课程教学中,职业院校教师,尤其是专业负责人需要充分认识到存在的问题,进而做出针对性调整,这对监理专业学生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监理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不够系统
我国监理工作从1984年开工的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隧道工程实施开始至今已有近40年,监理制度不断完善,但施工工艺发展迅速,监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根据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教学现状来说,在课程体系方面还没有系统化,在教学方面对监理工作存在认知偏差,未能够对监理角色、地位以及职权等进行合理定位,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监理行为带来影响,还会影响其学习兴趣。在教学中,教师需要对监理地位、组织、实施等进行讲解,使学生可以对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工程监理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而内容比较注重理论化,且在教材的约束下,教学内容不够系统化,这样就会导致内容比较分散,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也很难系统掌握建立课程,进而影响学生的职业素养发展[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压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三个一”的总体要求(即:咬住一个指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突破省下达指标;明确一个方向,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促进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标本兼治,全面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土木工程的监管。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区(含崇川区、*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由市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督,各区建设局配合;各县(市)范围内的工程,由当地建设局(建管局)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建设局负责业务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压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三个一”的总体要求(即:咬住一个指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突破省下达指标;明确一个方向,通过保证安全投入和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促进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关心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改善农民工的作业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标本兼治,全面降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土木工程的监管。
1.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区(含*区、*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由市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督,各区建设局配合;各县(市)范围内的工程,由当地建设局(建管局)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建设局负责业务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人民政府,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通政发[*]5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乡)、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各街道(乡)、开发区主要领导为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街道(乡)、开发区要明确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不断加强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设、安监等部门负责对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发改委、农经、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村镇建设工程要按规定要求如实上报,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确保工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