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自然科学常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作者:翟新辉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物权法的纯粹化
如上所述,物权法作为民法或私法的一部分,在于配置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当然,为进行该等配置,需界定什么是物、什么是物权、有哪些物权,从而进一步确定什么法律事实会引起物权如何变动,或者物权受到侵害会有什么样的救济手段或救济权,从这个角度说,物权法的主要功用体现为其为裁判法。对于物权法中存在纯粹的倡导性规范或公法意义上的规范,由于这些规范并不对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权利义务进行配置或产生影响,因此,不属于作为民法规范的物权法规范。实际上,作为民法规范的物权法应当尽量“纯粹化”———即尽量减少这些规范,从而方便法律适用、减少混乱。一些纯粹的宣示性或倡导性的规范,由于不具可诉性或可司法性(即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依据),徒增找法成本及解释成本,应当尽量避免———如我国《婚姻法》第4条,该条由于不具可诉性,我国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特别解释“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对于一些重复的公法规范,自应在物权法中避免出现;对于一些含有“应当”、“不得”、“禁止”等词语但又没有任何民事法律效果的公法规范,更应谨慎出现在物权法中———甚至需再劳动学者研究、区分,说明其与相应的民事法律效果之间的关系,其结果只能是给民事裁判添乱。
作为裁判法的物权法的专业化
自然科学领域,各学科有其特有的概念,因此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成果,领域外的专家(更不要说普通大众了)也很难弄懂,大家对这种现象习以为常,也没有人会要求有关自然科学的成果须通俗到普通大众能够读懂———因为自然界的规律具有客观性,它们支配着物理世界的运行,而且现代的自然科学已经各有自己的专业概念并建立了严密的体系。制度主义经济学或谓产权学派的R•H•科斯发现的“科斯定理”准确地揭示了这一点: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现实世界,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在交易费用为零的理想世界,任何产权安排均可达致帕累托最优。民商法作为裁判规则影响着人类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其规则也具有客观性,由于历史久远,虽然现实中大家也时常在实践着这些规则(比如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人们也已经很难确定具体是谁“发现”了这些规则。民事立法的作用,就在于“发现”这些规则,并清楚准确地表述这些规则,便于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准确适用这些规则分配权利义务,从而实现民商事法律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而要求表述这些历史久远的复杂规则的民商事立法能够为普通大众读懂、理解,不必要也不可能。经验及常识告诉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进行交易,但除法律专业人士外,有几个人去通读过物权法或者合同法,从而准确掌握合同订立的过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物权的种类及物权的精确变动?每个人身体都会出毛病,但没有人苛求所有人都要成为医生;同样,每个人每天都在经历着民事权利义务的变动,但要求普通大众都能够通过阅读法典搞清楚表述这些权利义务变动的规则,也是不现实的。自然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就在于其表述严密,存在大量人工语言(专业术语);法学要成为科学,同样不可避免要使用专业术语,这方面,德国的民法典堪称用语精确而一致的典范。如特别要求立法通俗,减少专业术语、多用自然语言,舍精确而趋模糊,结果只能是法律之外,各种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大行其道,法院在各法律颁布之后不停解释。实际上,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婚姻法等颁布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一直解释不断。自治规范和管制规范,一为裁判法、技术法,一为行为法、政策法,有本质的不同。民法作为自治规范和裁判法的主要规范对象是法官,因此求其精准,技术性可以很高,人民只要依其个人利益判断决定其行为即可,国家制定的自治规范不仅不须“使知之”,甚至不必“使由之”。反之,管制法既是基于一定政策目的而设,主要规范对象就是人民,为影响其行为,自应宣导周知;且法律的解释偏重合目的性,技术的精确反而不是最重要[9]。
【内容提要】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问题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重心。日前,日本共产党常务委员、日本共产党附属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日本共产党前主席不破哲三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此问题作了演讲。他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东欧旧体制解体,但崩溃的不是社会主义,破产的也不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理念的核心,从经济方面讲,是生产者在真正意义上成为生产的主人公;从社会方面讲,是社会发展成为自由人的联合社会;从国际关系讲,是和平与民族自决、“道德和正义”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在迎来21世纪的当今世界中,马克思主义仍然占有不可磨灭的地位。
【正文】
作为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
现代自然科学仍在不断证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一种世界观。一种世界观在世界上占据的地位,是由那种世界观是否正确地把握住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自然和社会而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站在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立场上观察大自然。
【内容提要】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问题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重心。日前,日本共产党常务委员、日本共产党附属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日本共产党前主席不破哲三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此问题作了演讲。他指出: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东欧旧体制解体,但崩溃的不是社会主义,破产的也不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理念的核心,从经济方面讲,是生产者在真正意义上成为生产的主人公;从社会方面讲,是社会发展成为自由人的联合社会;从国际关系讲,是和平与民族自决、“道德和正义”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在迎来21世纪的当今世界中,马克思主义仍然占有不可磨灭的地位。
【正文】
作为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
现代自然科学仍在不断证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一种世界观。一种世界观在世界上占据的地位,是由那种世界观是否正确地把握住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自然和社会而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站在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立场上观察大自然。
一、*年度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年来,县科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为推进我县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1、切实加强科普活动中心(室)的建设,夯实科普工作的基础。为配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加强了乡镇科普活动中心和村(社区)科普活动室的建设。这项工作我们在*年年底就进行了安排布置,今年3月6日-10日,县科协和县文明办联合就科普活动中心(室)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乡镇把这项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了“四有”:一是各乡镇都有一个50平方米以上,具有图书阅览、科普声像、科普教育培训等三项功能的科普活动中心,悬挂市科协和市文明办统一制作的“科普活动中心”和“科普活动中心管理制度”钛金牌匾。二是有科普电教设备。各乡镇充分整合资源,利用远教站点或多功能会议室的影像设备,积极开展科普活动。三是有一定数量的科普图书。有的乡镇结合文化部门开展的送文化下乡活动,争取市、县新华书店的支持,筹集科普图书。有的乡镇发动干部职工捐献书籍。目前,全县80%的乡镇科普活动中心都有500册以上的科普图书。四是各乡镇都有一定数量的科普活动经费,确保科普活动中心的日常运转和科普活动的开展。
2、开展了以“倡导健康科学生活方式”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活动。今年五月的“科技活动周”活动期间,我们与县科技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了两次大型的科普活动。一是在路口镇举办大型送科技下乡活动。活动吸引了来自全镇的1200余名农民朋友前来咨询。活动中,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向农民群众宣讲科技政策,现场解答技术咨询,赠送了《水果、蔬菜简易贮藏手册》、《水稻高产栽培技术》、《花卉栽培技术》、《池塘养鱼技术》、《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汇编》等科技资料8000余册。二是举办了“科普之夜”广场文艺晚会。
3、大力开展了科普进社区活动。5月22-23日,县科协在北山镇、暮云镇等地开展了两次科普进社区活动。这两次活动以“倡导健康科学生活”为主题,开展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和包括地震知识在内的灾害防范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咨询。设置了咨询台,悬挂了科普系列挂图、发放了宣传资料,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展出科普展板20块,接待群众义诊126人次,向社区赠送了价值3000多元的科普书籍。今年下半年,我们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活动,我们对县城金茂路社区和凉塘路社区的科普设施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科普活动档案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对县城城区范围内的17块“科普惠民”宣传栏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并向社区赠送了科普书籍1000多册。10月9日、11月19日,我们还在金茂路社区分别举办了以环境卫生与健康、社区环保为主要内容的2场科普知识讲座,听众达200多人,反响很好。
4、继续举办科普电视专栏节目。科普电视专栏节目是我县科普宣传的重要平台,其主要任务是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这个栏目的开辟,对于促进了全县“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氛围的形成,促进“科教兴县”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县的科技进步和全县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今年,我们与中国科协声像中心、县电视台续签了开设“科普大蓬车”电视专栏节目的协议,进一步优化节目的内容,力求播出的内容更加贴近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