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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工作汇报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总结工作汇报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总结工作汇报

党建带妇建汇报

党建带妇建

明德满族乡共有人口10500人,其中妇女同志3493人,女党员57人,女入党积极分子12人。几年来,我乡党委、妇联一直十分重视党建带妇建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此项工作,并抓出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乡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总体情况做以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层层抓好落实

乡党委十分重视党建带妇建工作,为进一步保护妇女权益,提升妇女地位,发挥妇女同志在各项事业中“半边天”的作用,乡党委建立了党委书记负总责,政工书记具体抓,妇女干部去落实,全乡妇女齐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党委定期听取副书记和乡妇联主席的工作汇报,适时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健全干部队伍、创新工作机制

要做好妇女工作,首先要有一支好的妇女干部队伍。按照乡党委要求,我们一直坚持按照年轻化和知识化的标准选拔和配备妇女干部,不但要配全妇女干部,还要真正把那些有知识、懂技术、有活力、肯负责的女同志选拔到妇女干部队伍中来,真正能带动全乡妇女姐妹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其它各项工作中发挥出作用,作出一番事业来。同时,乡妇联还在乡党委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把妇女工作融入到党的建设这一大的工作格局中来,针对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和开展了党群共同致富、“人本工程”、“党员责任区”、“巾帼创业行动”、“八荣八耻”教育等活动,培养了一批优秀女党员、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女青年,切实提高了全乡妇女的综合素质,发挥出了她们在全乡各项事业中的作用,展示了新时期妇女同志的风采。在工作中,乡妇联还实行了月汇报、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即每月初召集全乡妇女干部研究部署本月工作;每月末听取各村妇女工作的汇报,平时做到常沟通,使乡妇联能及时了解各村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各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每季度末对各村妇女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要抓好落实;每年末对各村妇女工作进行考核,按年初制定的考评细则,根据全年工作的情况为各村打分排名,以此督促各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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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规章制度

区党组会议

由党组成员组成,区党组会议。党组书记主持,不定期举行。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和意见;研究讨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有关决策和重要问题;研究行政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事项;研究落实市、区党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以及向党委汇报的报告和意见;组织开展党内生活,开展成员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研究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

区常务会议

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常务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主持,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的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列席。常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和审定一个时期工作安排、总结、报告;研究审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年度财政预算以及资金等使用安排;研究重要的通令、通告、公告、决定、规定、办法、意见等;决定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决定向省、市推荐的先进集体;讨论报请市和区委批准的重要事项;研究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讨论通过报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定的议案;研究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报请区解决的重要事项;审定以区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安排;讨论其他需要由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区全体会议

必要时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列席参加。由区长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主持,区全体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办公室主任和序列局、办正职人员组成。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有重要议题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决定,讨论贯彻意见;部署全区性的重大行政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通报形势,总结工作,部署安排全区性的工作或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讨论修订的重要公告、通告、命令、决定、规定等;讨论其他需经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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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文明单位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级文明单位六条基本标准,以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体育业务建设做到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体育局自身建设做到制度健全、环境优美、管理严格为总体目标,以提高个人素质、促进业务工作、树立部门形象为抓手,建设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高效型机关。

二、目标任务

2009年确保争创第十一届县级文明单位,为争创第五届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体育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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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抽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迎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全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依据司发通〔*〕70号文件和鄂法治〔*〕1号通知精神,按照省领导“安排自查和抽查”的批示,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于7月上中旬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抽查。现对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对象

1、地方4个:黄石、荆州、十堰、仙桃。

2、省直部门2个:商省直机关工委确定为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

3、有关系统4个:教育、国资、国防科工和工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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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0年是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县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10)的决议》(师发35号,以下简称《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师人发15号,以下简称《决议》)以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决定在2010年对全县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教育系统的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评估五年来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原则:“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注重突出重点。在全面总结验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考核项目,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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