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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论文-“以民为本”和“以人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
“以民为本”和“以人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
――结合新交通法的争论说明“以人为本”怎样落实在制度建设中
中央提出以人为本之后,引起了人们强烈的关注。这是一种历史进步。但在理论界和社会上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需郑重申明为本文原创网站要澄清的认识。有人认为,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准还不是很高,提出以人为本有点为时过早;有人指出,以人为本具有人本主义的嫌疑;有人强调,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的同义语,最好用以民为本代替以人为本。
一、什么是“以民为本”。
“以民为本”或者说“民本”思想,在不同历史时代是有不同含义的。在封建社会中,“以民为本”即“民本”,这里的“民”是与“君”相对的,有时“民”则是与“官”相对的。封建社会开明人士所说的“以民为本”,没有超出维护君权统治的范围。在现代社会中,使用“以民为本”的理念,或者用“民本位”提法,是有其特定含义的。我们目前的社会主义中所说的“民”一般也是与“官”相对的。所谓“民”就是人民群众,而“以民为本”或者“民本位”这样的表述是要说明,在我国社会中干部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以这样的原则来正确处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这里说是“民”,并不是指全体社会成员,而是指社会成员中的“人民”这一部分人。在目前我国社会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称之为“人民”的。一个人能不能称之为“人民”的一分子,这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就是在目前我国社会中,“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这两个提法也是有明显区别的。
摘要:经过十年发展起来的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其实际效果尚不理想。在找出存在的“只重视知识传授和一定程度的技能培养”教育偏向问题的基础上,文章分析论述了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高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的重点任务与主要实践途径。
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经过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不懈推进,目前在各校已初具架构、普遍推开。然而,风风火火的高校创业教育其效果尚不理想:多数大学生对创业教育的反映比较冷漠,毕业后选择创业的人极为有限,大学生创业成功者凤毛麟角。根据教育部统计,2005年我国高校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只占毕业生总数的0.4%。[1]有关专家的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只有2%—3%。高校创业教育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就是“只重视知识传授和一定程度的技能培养”[2]的教育偏向。大学生是具有活跃思维的知识群体,创业教育作为高校整体教育的一个方面,不能仅依靠单纯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不能只热衷于开展创业条件设施建设或满足于少数学生参加创业模拟比赛的战绩。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应树立大创业教育观,培养具有开放个性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而在当前,高校尤需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
一、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社会主义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决定的。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和党政干部的重要来源,他们要承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大学生创业既是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现形式,更是广大学生在基层和实践中施展身手、锻炼成才的有效途径。创业作为“就业的一种新模式、新趋势,对拓展大学生的就业途径,教育和引导大学生自强不息、奋斗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及创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央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进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高素质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纲领,也是高校实施大学生就业指导、开展创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点。其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是高等学校认真贯彻党的17大精神,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转轨,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真正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职责要求。大学为学生而办,高校办学的最终成果说到底应该体现在学生的就业能力上。就业的根本出路在市场。“创业是一种创新性活动。它的本质是独立地开创并经营一种事业,使该事业得以稳健发展、快速成长的思维和行为的活动。”[4]据统计,一个创业者至少能带动5个就业者,创业能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国是个人口资源大国,同时也是就业压力巨大、结构性矛盾凸显的国家。“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5]党的17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的十分突出位置。大学生作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主力军,作为具有较多知识与技能的优质人力资源,其创业可以更好地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在更大的程度上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这对于更好地实现大学生的人力资本价值,推动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高等学校理当通过综合运用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知识、技能素养在内的多种教育手段、方式和措施,去奏响大学生创业的时代强音,提升高校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最后,加强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更好适应和服务于大学生就业现实需要的必然要求。当前,“学而优则仕”传统观念的影响,“到大城市、大机关、公有企事业就业”的求“稳”怕乱的就业观、成才观等,都对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构成极大障碍。有调查显示,很多大学生把创业作为“走投无路的一种选择”,是“不体面的事”“低人一等”。高校为保证一定的就业率,也倾向大学生去现成岗位就业。显然,认识缺失或者说价值观缺失,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创业的欲望和勇气,成为扼杀潜在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杀手。现实地看,大学生创业也确实普遍面临资金、经验、人脉短缺等实际困难,绝大部分学生必须走“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迂回行进的创业道路。可见,大学生创业不是一句口号、几节课就能解决的事,也不是简单的技能培训,更不是单纯的谋生或“淘金”问题。高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最根本的是要引导大学生从严峻的就业现实出发,从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出发,从谋求个人更为宽阔的未来发展空间出发,将远大理想和客观现实、将择业与正确的就业观和科学的成才观结合起来,积极彰显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创业的主动服务和支持功能。
二、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的主要途径
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即高校的创业教育要遵循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规律和人才培养任务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创业教育的首位并贯穿始终,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引领思想,提升认识,优化环境,聚合动力,为大学生毕业时选择自主创业或在不久将来从事自主创业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强大的精神支撑,不断坚实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基础。其重点任务是针对现实创业教育中的偏失,抓住关键,弥补薄弱,把强化当代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品质落到实处,促成更多学子在毕业时或毕业后大胆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任现职以来,我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守岗位,立足本职,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我始终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爱岗乐业,热爱学校,依法执教;思想政治课是教给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的学科——这就是我对政治学科的理解;此外,我不断参加各级各类的教研活动;由于表现突出,20**年起我任学校政史教研组组长;承担政治教学同时,我一直担任初三级班主任;作为一名教了八年初三政治学科和做了八年班主任的教师,我从不吝啬自己的所得,总是主动与其他教师交流,畅谈教育教学的得与失;任现职五年来,我站在教育战线最前沿,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教学上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班主任工作中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独特的新路,效果显著,得到了学生、家长、各级领导及同事的赞赏和认可;进行讲述。其中包括:通过竞赛和学习,我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更执着于教师这一光辉的职业,更加勤奋的工作、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传递信息和知识,将枯燥的政治课本知识转化为生动的课堂语言,努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通过听、评、讲、写、学,我的教学教研水平不断提高、践表明:我完全能胜任中学政治科的教学工作、根据学生特点和实际出发,因材施教,既注重优秀生的培养,也注意中间状态学生的拔高,更狠抓后进生的转化教育、采取新的班级管理模式,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学风,取得了富有成效的效果、每学期不定期地组织举行各类教学教研活动,如政治教师基本功评比、中考备考活动、学习新课程标准、研究课改方向、我对我地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素质的增强、思想的解放作出了自己贡献等,具体材料详见:
我名叫吴**,1973年4月出生于**县。20**年7月我毕业于重庆师专政史系政史专业,作为系上的优秀毕业生,被推荐并分配到**中学任教。20**年4月报考**师大政治教育专业(本科)自学考试,20**年12月获得毕业证书。20**年8月经**市职改办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至今五周年,现申报政治学科中学一级教师资格。下面我将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资格以来的情况如实报告,请审核。
任现职以来,我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守岗位,立足本职,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我始终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爱岗乐业,热爱学校,依法执教。20**年3月我参加**市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竞赛,20**年5月参加**镇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知识竞赛,均获得二等奖。通过竞赛和学习,我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更执着于教师这一光辉的职业,更加勤奋的工作。
思想政治课是教给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的学科——这就是我对政治学科的理解。我尽可能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传递信息和知识,将枯燥的政治课本知识转化为生动的课堂语言,努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也。我深入浅出、活泼幽默的授课风格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任现职以来,我每学期任初三级四个班政治课,每周12节课,教学成绩十分突出,我所任教的班级连续五年保持了全市统考及中考平均分的全镇第一名,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优秀率约为30%左右,受到了镇教育组的通报表扬。我所任教的学生**、**等人考上了**中学;**、**、**等数十名同学考上了**师范或**一中;**、**、詹**等上百名同学考上了**二中。**、**、**等学生已从**师范学校毕业任教于本镇,为我市的教育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
此外,我不断参加各级各类的教研活动。20**年11月和20**年11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评比,20**年3月、20**年4月以及20**年12月参加镇教办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均获得一等奖。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总结教学心得,所写论文《政治教学中如何化难为易》、《三步走——政治复习方法之我见》、《活用思想政治课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分别发表在《**中学教育教学论文集》第一、二、三辑上。其中,《活用思想政治课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作为我此次申报中教一级的参评论文获得“良好”,并且在今年7月镇教育组组织的论文宣读会议上进行宣读,获得一致好评。今年6月我所写的教学论文《润物细无声——谈政治教学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在镇年度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通过听、评、讲、写、学,我的教学教研水平不断提高。
由于表现突出,20**年起我任学校政史教研组组长,20**年起任初三年级组长。20**年10月,我被镇教育办委任为镇政治学科带头人及政治中心教研组组长。在我的带领下,我镇政治教研组紧紧把握了教改方向,密切关注“新课程”发展动态,组织召开教学教研商讨会,如参加20**年10月在陈店中学、20**年10月在峡山中学举行的**市优质观摩课,20**年8月参加了**市教育局主办的“新课程通识”培训、20**年5月**实验学校“教学交流活动周”等活动,竭力提升我镇的教学教研水平。实践表明:我完全能胜任中学政治科的教学工作。
一、近代行政学教育的起点——时务学堂的“公法”和“掌故”专门学
湖南大学历史上的近代行政管理学教育的发端,应归功戊戌维新时期陈宝箴巡抚在湖南期间的两项重大举措,即由熊希龄筹办时务学堂和由黄遵宪草拟《改定湖南课吏馆章程》。前者是湖南第一所新式学堂(1897年10月~1899年3月),梁启超设计的《湖南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规定学生先学“普通学”(含今文经学、诸子学、中外史学、公理学及粗浅数理化学)半年,再分科学习“专门学”,包括“公法学”(宪法、民律、刑律等,及与国际接轨的交涉、公法、条约章程等),“掌故学”和“格算学”三个专业。这里的“公法学”和“掌故学”属社会科学,其实就是培养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制、政策研究的人才,与现代法学、政治学以及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和行政管理(二级学科)相对应。
失败,时务学堂改为求实书院(1899年3月~1902年2月),尽管仍然分科教学,但其内容有所倒退。一年后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次年签订《辛丑和约》,清廷不得不推行“新政”,建立学部,实施“壬寅~癸卯”学制,即“钦定”和“奏定”《学堂章程》。新任湖南巡抚赵尔巽积极执行,将岳麓书院(1903年6月改名高等学堂)和求实书院(1902年2月已改名省城大学堂,1903年3月正名为湖南省官立高等学堂)在1903年冬合并为湖南高等学堂(1903~1912)。
湖南高等学堂是湖南大学前身之一,其前期省城大学堂第一届学生有60%选送赴日留学,回国后成为新学骨干;然后是高等学堂时期,先办预科(相当于高中),1908年秋才办正科(本科),该年只招文科生,1909年开始招工科生,到武昌起义,长沙首先响应,文科生提前毕业,学堂停办,工科生改送湖南高等工业学校和湖南高等师范学校继续学习。所学课程,文科的预科即加习法学、理财学(经济学),到本科阶段更加突出政法专业特色。从培养行政官员的角度考察,时务学堂学生除杀身成仁的众多烈士以外,有多人担任过政府或公共机构的都督、督军、教育总长、工商部总长、全国商会会长、陆军部次长等多种职务,可见效果显著。至于湖南高等学堂培养的学生,则有担任光复军北伐总司令、陆军部司长、国民党会计部长、铨叙部副部长、监察院监察使、省教育司长、教育会长、财政部次长、法制局参事、大学校长等职务的多位人士。一所地方高等学校能有这样的成绩,在全国可居先进地位。
二、近代行政学教育的发展——湖南法政学校的崛起
清末民初湖南教育界培养的中等学校以上的学生,几乎有一半是法政学校(堂)毕业,这反映了科举制瓦解前后,人们的价值取向,即转而想从新式学堂获得做官的资格,因之法政学校(堂)门庭若市,它们是湖南大学法科(内含政治学)的前身。由课吏馆到湖南仕学馆(后者存在于1904~1908,1906年附设法政速成科),再到湖南法政学堂“官校”(1908~1910),这是一支。另一方面,还成立了湖南公立法政学堂(1906~1908),湖南法政学堂“绅校”(1908~1910)。这两校合并为湖南官立法政学堂(1910~1912),后改名湖南公立第一法政学校,这是第二支。还有第三支,称景贤法政学堂(1910~1912),后改名湖南公立第二法政学校。第一、第二法政学校在1913年再合并为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14年,又吸收进第四支,即湖南公立法律学校(1911~1914)。这样组成的“湖南法专”就一直办到1926年,终于与“湖南工专”、“湖南商专”合并组成湖南大学(参见本文末尾所附示意图)。这些法政学校的课程,越到后面越完善,相当典型地反映了当年司法和行政管理人员所应掌握的基础和专门知识,大致分为中外文、政治历史地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农工商业政策等,必修选修共44门之多。